关于落实《开展“纾困增效”行动 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中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经发办、财政所,经开区产业局、财政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6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59号)以及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纾困增效”行动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望政发〔2021〕52号)文件精神,帮助中小企业平稳过渡、健康发展,提前分批次对区内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实施贴息,现将2021年望城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贴息对象:望城区注册的无不良征信记录的工业企业。二、贴息范围:企业为生产经营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30日前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三、贴息标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利息补贴。鼓励工业企业通过金融超市申请获得贷款,若符合前述标准享受贷款贴息,可另增加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且不超过6个月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20万元。四、贴息申报:根据长工信小发〔2020〕57号政策规定,同一笔贷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适用各级同类政策,企业就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政策,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不适用本政策。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在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底获得金融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作为第一批申报范围(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6—12月16日),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企业贷款贴息作为第二批申报范围(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6日—4月16日)。具体申报材料如下:(1)望城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贷款到账凭证和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4)贷款用途有效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等(复印件)。五、审核报批:区工信局、经开区产业局分别负责收集镇街和经开区企业资料审核并汇总,由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联审后统一报区政府批准后再直拨企业。六、咨询方式区工信局联系人:王 顺 文博游联系地址:望城区政府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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