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0〕14号),现就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已经申报2023年度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除外); (2)2022年已获得省工信厅管理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 (3)2021-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信厅管理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 (4)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在安全生产(含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近两年在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 二、项目类别 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 支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制造业中小企业,原则上是2022年认定的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在2022年期间实施,主要投入发生在2022年,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 名额分配: 市州本级:长沙市25个,株洲市、湘潭市、湘西州各10个,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各8个,邵阳市、永州市、娄底市各6个,怀化市、张家界市各5个。 财政省直管县市:浏阳市、宁乡市各6个,醴陵市、衡阳县、邵东市、汨罗市、平江县、澧县、沅江市、江华县各3个,其他省财政直管县市各2个。 (二)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1、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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